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(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弓幸民)“禁止电瓶车上楼停放、充电,”近日,河北省各地社区相继张贴的公告引发居民热议,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及管理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。
记者发现,在与电瓶车相关的各类不规范行为中,飞线充电、带车上楼让群众最为反感。不少人反映,对比此前在单元楼见过电瓶车安全相关的“温馨提示”,明显此次醒目张贴的“禁止公告”监督管理力度有所加大,有关部门对电瓶车进楼入户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开始动真碰硬。
“这应该让有电瓶车的人好好看看,最近南方发生的起火事故,我现在都还害怕,电瓶车进楼太危险了,这是潜在威胁到生命安全的事。”家住石家庄市碧景园小区3号楼的李女士说,她家在18层,万一发生火灾,后果不敢想象。
电动自行车的“停放充”问题,看似事小,实则是安全大事。依照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,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瓶车火灾2.1万起。另有多个方面数据显示,80%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。实验证明,电瓶车从短路产生火花到整体燃烧仅需3分30秒,电瓶车起火后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极易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。这是从现实事故中得出的血的教训,更是法律的明文规定。应急管理部公布的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对电瓶车乱停放、乱充电行为给出了明确罚款细则。
“最高处罚10000元”“禁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居家、楼道内等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为电瓶车充电”,关于电动车停放、充电等问题,保定、廊坊两地管理新规于3月1日起全面施行。专门性法规之外,全国各地也都开展了多轮集中整治。尽管如此,电瓶车“上楼”现象仍普遍,频发的火情,暴露出问题依然存在。
2月25日,北京丰台一小区户外独立电动车棚内电瓶车起火,火灾未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,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因电池故障引发。图片来自:央视新闻
出于充电方便、防盗等多种原因,不少人仍心存侥幸,对电瓶车进电梯的危险重视不够,认为事故不会发生自己头上;某些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物业人员,即便看到业主带车上楼、私拉飞线,也只是口头提醒,甚至碍于情面视而不见;充电设施不够、小区没有专门的停放充电区域,也成为车主不规范行为的客观理由。多位业内的人表示,电动车治理涉及方方面面,各方应积极努力配合,形成合力。
防范电动车“上楼”,不仅靠“堵”,也要靠“疏”。河北有关部门消防检查宣传齐上阵,持续利用消防提示短信、消防宣传栏、农村“大喇叭”等方式,让广大居民了解电动车引发火灾的危险性。
秦皇岛市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居民面对面讲解电瓶车违规存放、充电的火灾危险性,普及消防安全常识。秦皇岛市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供图
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人员表示,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,提醒市民牢记“三要三不要”,即:要购买质量合格的电瓶车和配件、要严格按照规程使用电瓶车,不要擅自改装扩容电池、不要改装电瓶车电气线路、不要乱停乱放。